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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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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9 16:0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充分展示我校青年人才在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体现我校校园文化发展和新人辈出的良好文化氛围,培养、挖掘一批在学术、创新、实践、文艺、体育等各个校园文化领域具有一技之长、成绩显著的优秀学生,树立一批在新时代校园里特长鲜明、有较高素质的学生典型,体现示范群体建设的丰硕成果,为更多高素质大学生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推动校园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法学院团委将开展2018-2019学年度“校园青年先锋”系列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6级、2017级、2018级
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本次评选分为校园学术先锋、校园创新先锋、校园实践先锋、校园文艺先锋、校园体育先锋五类。

1.校园学术先锋要求:
2018-2019年度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占专业的前5%;或积极参与市、校两级学术活动或比赛,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奖项;或在有关刊物发表学术类文章。

2.校园创新先锋要求:
2018-2019年度积极参与市、校两级创新创业活动或比赛,具有出色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奖项;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

3.校园实践先锋要求:
2018-2019年度多次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精神;多次参与学校品牌活动的组织策划,并在组委会中担任一定职务且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4.校园文艺先锋要求:
2018-2019年度多次参与市、校两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或比赛,具有较为出色的文化艺术才能和发展潜力,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5.校园体育先锋要求:
2018-2019年度积极主动地参与校、市两级重大体育活动,表现突出,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单人项目前三名的个人、获得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评选名额





四、评选办法


1.“校园青年先锋”评选流程
候选人自行申报将材料送交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各基层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支部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法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审核。

2.“校园青年先锋标兵”评选流程
法学院团委将严格审核“校园青年先锋”候选人资格,从中推优上报“校园青年先锋标兵”候选人。



五、表彰及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并存档



六、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申报人应按《材料格式要求》(附件二)的要求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登记表》(附件一),并于11月7日(周四)中午11:40-13:00交至博闻楼102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并于11月7日晚20点之前电子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登记表》(附件一)和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汇总表》(附件三)文件发送至法学院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

2.各支部将各候选人支部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至《支部民主评议表》(附件四),并于11月7日晚20点之前发送至法学院组织部公邮faxueyuan_zuzhibu@163.com

联系人: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余敬杰
联系方式:15955907571
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杨沛
联系方式:19921298380



具体附件


见学校官网-法学院-学生天地-通知公告

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登记表》
2. 《材料格式要求》
3.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园青年先锋(校园青年先锋标兵)汇总表》(电子版)
4. 《支部民主评议表》

共青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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