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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贸大团委[2015]64号关于开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4-2015学年度校志愿服务工作表彰的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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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4 16: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校团委为充分肯定我校志愿者的优秀表现,调动志愿者工作的积极性,体现贸大良好的志愿者文化氛围,特此决定在全校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表彰,表彰内容包括十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
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要求
(一)参选对象
1十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参选对象:
(1)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
(2)学习态度积极端正,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2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参选对象:
2014-2015学年度内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参选对象: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类社团、校红十字会、方松街道上经贸大居委会等。

(二)具体要求
1十大杰出志愿者
a、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于2014-2015学年度参加的校级及各学院组织的大型志愿者活动达三次以上(含三次),且必须参加过校级的志愿者活动。
b、获得组委会等相关单位授予的志愿者荣誉称号或相关奖项。
c、在各项志愿者活动中,担任组织者或领队。
注:以上三条,满足两条以上(包括两条)者,可获得评选资格,其中第一条为必要条件。
2、优秀志愿者
a、积极参与志愿者工作,于2014-2015学年度参加校级及各学院组织的大型志愿者活动达到二次以上(含二次)。
b、乐于从事公益性志愿者活动,并且表现优秀。
注:以上两条,同时满足者可获得评选资格。
此外,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性,请各学院团委及各学生组织将2014-2015学年度该学院或机构曾组织过的志愿服务工作汇总列表及志愿者名单报送至校团委,评委会将根据活动规模进行评估,并对上报的候选人的志愿者活动经历进行核实。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a、志愿服务工作为长期服务活动,定期进行,且至少已开展1个学年。
b、志愿服务工作可为短期大型服务活动,但参与总人次需达到50人及以上。
注:以上两条,符合其中一条的志愿服务工作可获得评选资格。
二、评选名额分配
1、十大杰出志愿者候选人(全校15名):
经贸学院: 2名  
评委会将组织评审,在全校15名候选人中间差额选举产生最终10名“十大杰出志愿者”。落选的5名候选人将授予其“优秀志愿者”。
2、优秀志愿者候选人(全校95名)
经贸学院:20名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推举的名额加上5名落选“十大杰出志愿者”的候选人,经评定后最终产生100名“优秀志愿者”。
3、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
学院:各2个(可少报,不可多报)
4、志愿服务工作优秀组织奖: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类社团、校红十字会、方松街道上经贸大居委会等均可申报参评。

三、工作进度:
1、11月27日,正式下发通知;
2、12月7日(周一)下班前,截止上交各项评优材料;
各年级将学生个人评优的候选人登记材料以及团体评优各项申报材料交至博识楼116;并将所有电子版EXCEL汇总名单和该学院曾组织过的大型志愿服务工作汇总列表、志愿者名单、各项申报材料发至我邮箱。
更多详情和附件请见公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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